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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9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吴云霞

来源: 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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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9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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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11-25

制发日期

2022-11-25

玉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对抵边乡村比照重点帮扶县政策予以关心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边境地区“三农”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和部门优势,积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推动边境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的建议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央财政及时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资金,2021年、2022年先后安排资金规模1565.24亿元、1650亿元(含补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您在建议中提到“将抵边乡村(农场社区)作为衔接资金测算分配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大对抵边乡村(农场社区)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并确定了不同任务方向采取的分配因素。其中,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分配要素包括兴边富民等政策性因素,体现了对边境地区的倾斜支持。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采取的分配要素,也充分体现了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困难边境地区将获得重点支持。2021年、2022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云南省衔接资金166.9亿元、173.64亿元,资金规模位于全国首位。云南省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加大对抵边乡村(农场社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于“在分配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予以抵边乡村(农场社区)倾斜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因素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础资源、政策任务、脱贫地区等,将全国832个脱贫县(含勐海、勐腊等县)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向脱贫地区予以倾斜。下一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加强土地政策支持的建议

按照中央要求,自然资源部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具体政策为:一方面,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另一方面,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按照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的一定比例核定计划指标,量入为出。

您在建议中提到“为抵边乡村(农场社区)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内容,依照上述计划配置规则,抵边地区建设项目用地符合重点保障要求的,由国家依据清单统一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保障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此外,对勐海县、勐腊县等脱贫县,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单列每县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

关于您提到在规划审批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自然资源部全面部署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地方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强化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云南省可充分考虑抵边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强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并将相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

三、关于加强产业帮扶的建议

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两次召开全国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对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脱贫县产业发展作出全面安排。研究制定“十四五”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督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到位。2021年共安排边境地区各类资金166亿元,其中云南边境地区22亿元,倾斜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等,着力改善地区发展条件,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

关于“凡是注册在抵边乡村(农场社区)并在当地开展生产的企业,在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予以倾斜”,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发展特色优势农牧业,加强规划指导和资金支持,持续推进技术人才、消费帮扶、品牌打造、主体培育等帮扶服务,积极支持边境地区符合条件的抵边村寨和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夯实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关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抵边乡村(农场社区)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工作”,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11.33亿元(其中云南省3.4亿元),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形成“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振兴格局。指导各地立足优势特色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如,2021年,云南财政支持勐海县勐遮镇创建了水稻产业强镇。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沟通协作,与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一起,大力支持包括云南在内的抵边地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010-84419963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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