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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8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吴云霞

来源: 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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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8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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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11-25

制发日期

2022-11-25

孙其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挑战及相关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的3个问题,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推动相关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商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起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攻方向,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稳定和提升脱贫摘帽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的建议

务工就业是脱贫人口增加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务工收入超过脱贫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二。目前,稳定和提升脱贫摘帽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靠务工就业。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把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3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今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确保中西部地区完成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确保东部地区完成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二是完善了就业帮扶政策体系。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延续并优化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用工企业使用脱贫人口的社会保险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的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构建了涵盖援企稳岗、减税降费、贷款贴息、培训补助、创业补贴、就业奖补等就业帮扶优惠政策体系。今年,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政策短板弱项,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文件,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就业帮扶特惠政策范围。为有效应对疫情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了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稳定就业规模、加强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跟踪帮扶、做好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帮扶、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和抓好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等6条具体举措,加快推进稳岗就业。三是细化了工作举措。根据脱贫人口务工就业需求,分类施策,针对有外出务工需求的,由东部地区提供岗位需求,中西部地区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尽快务工上岗;针对有就地就近就业需求的,主要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进行安置;针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摸清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需求,动员各类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的优质岗位,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针对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采取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同时,针对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脱贫人口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助推产业发展,更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5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204万人。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一手抓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一手抓“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增加脱贫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经济收入,提升脱贫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您提出的“逐步转变农民工在城市短期打工缺乏社会保障这种城乡二元分割的就业保障模式,改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单纯依靠外出打工的模式”的建议具有前瞻性,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予以吸收借鉴。

二、关于“创新农业增产增收的新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农业技术模式,不断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在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方面。一是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2021年,农业农村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在落实“三权”分置制度、贯彻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等三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全国已有1474个县(市、区)、2万多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中心),全国农村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5.32亿亩。二是积极规范和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等文件,对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范围、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鼓励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为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创新农业技术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目前,我国设施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4%,已成为全球设施农业第一大国。二是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大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推动智慧农业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建设13个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104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3个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8个单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 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2021年遴选11个农产品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新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2.3万个。创建第三批119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6%。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持续优化完善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科技与农业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不断增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活力。

三、关于“增加农民收入不能仅仅盯着外出打工和种地,必须尽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二产、三产比重,发展新业态产业吸纳就业,同时也需要开始关注如何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上,支持各地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上,组织各地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通过政策扶持,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积极探索了自主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0年全国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320.2亿元,年收益超过5万元的村已达到54.4%,为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和发展需要的支持政策,为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考核评估司   010—84419674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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