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801号(财税金融类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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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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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4 |
制发日期 |
2022-01-24 |
石文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价值优势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财政部牵头对全国扶贫资产进行盘点监管的建议。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纳入相关行业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对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从摸清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落实后续管理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严格项目资产处置等六个方面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目前各地按要求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和移交等工作,在此过程中,许多地方均充分借助会计师行业力量开展相关工作。
二、关于强化扶贫资产、涉农资金效益考评问责的建议。近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预算和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和农业农村投资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推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将资金使用效益、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从2017年起,充分发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通过委托第三方实地抽查项目的方式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对规范和强化资金管理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关于整合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的建议。中央有关部门持续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行公告公示,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合作,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资金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管理监督体系。在财会监督体系建设中,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价值优势。近年来,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已广泛参与到以绩效评价为主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多个环节和领域,成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力量,对强化预算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和可信度、加强社会监督和扩大公众参与发挥着积极作用。2021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中央相关部门将积极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将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动注册会计师力量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强化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1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部门及电话:规划财务司 010-8441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