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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张琼文

来源: 规划财务司

发布时间: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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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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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4

制发日期

2022-01-24

农宁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边境地区农村土地优先进行提质改造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对边境地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改善边民居住生活条件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和要求。中央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有关部署和要求,对包括云南在内的边境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政策供给、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

农业农村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强化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推进农村土地提质改造,持续改善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充分考虑各地建设任务,联合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各省份建设高标准农田。2019—2021年累计下达云南等9个边境省份高标准农田1031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484万亩建设任务,安排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144亿元。据统计,2019—2020年,云南等9个边境省份实际建成高标准农田6276.2万亩(其中,云南685.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2217.5万亩(其中,云南197.6万亩)。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加快推动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报批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推动边境地区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81.97亿元,支持边境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等工程,并联合财政部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包括新建小型水库在内的十类水利工程建设给予支持。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加快边境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步伐。安排边境9个省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近700亿元,明确可用于支持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总量约占全国46%;以切块下达到省的方式安排水利发展资金30.5亿元,支持15个省份小型水库建设,明确相关省份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用于边境地区小型水库建设。相关省份可统筹用好上述资金政策,强化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小型水库建设等支持力度,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快补齐边境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提升当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 010-84419963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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