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4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044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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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1 |
制发日期 |
2022-01-21 |
彭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乡村风貌是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的舒适度,让农村地区群众普遍有了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改造提升过程中还存在统得过死、管得过多、重美丽轻实用、改造成本过高等问题。您对下一步提升乡村风貌管控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更加走深走实问题,提出的“因地制宜尊重当地现有建筑风格”和“结合农民实际使用功能提升乡村风貌”两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我们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推进今后乡村建设行动中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下一步围绕提升乡村风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整齐有序治理。合理布局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健全村庄救灾应急体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张贴行为,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散养农户的畜禽养殖行为,生活区域内实行圈养,畜禽粪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微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促进村庄绿化美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是注重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建筑风貌引导,推行绿色施工,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国家乡村振兴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开发指导司 010-84155537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