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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张志银

来源: 社会帮扶司

发布时间: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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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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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0

制发日期

2022-01-20

张劲、王建沂、米恩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让民营企业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的提案》《关于弘扬新时代光彩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工商联、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激励机制有关情况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好“万企兴万村”行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全国工商联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全国11个省(区、市),就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7月16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了“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发出行动倡议,部署相关工作。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全国工商联、农业农村部等单位将组织动员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选树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激励和服务机制。

二、关于着力强化要素保障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出台多项要素保障相关政策,大力保障农村发展需求。一是落实落细用地政策。取消了因素法的分配方式,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的原则,保障民营企业对乡村有效投资的合理用地需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健全财政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根据实际情况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发展基金,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资金、龙头企业将建设工作的重心向乡村倾斜。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示范村官示范培训,目前已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四是落实税费政策支持。中央财政在税费政策方面一直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业农村领域制度性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在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村建设、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四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绿色农业、创新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全面、系统的税收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可按规定享受。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将按照各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文件出台;将培养本地人才、引进外地人才相结合,确保乡村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现行制度性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适时在财政补贴、项目奖励、贷款优惠等方面进行研究规划。

三、关于发挥好龙头民企的生力军作用有关情况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扶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发挥其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骨干作用。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带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融合发展三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的农产品生产原料基地超5亿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中,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占26%,近10%的企业以休闲、流通、生产性服务业等三产服务业为主业。

下一步,全国工商联、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支撑平台。同时,充分发挥龙头民企的中坚力量,打造“全周期”、“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四、关于发挥好龙头民企在巩固粮食生产和种业翻身仗等农业重点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关情况

近年来,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粮食、种业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胡春华副总理在黑龙江主持召开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座谈会,明确提出发挥好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率先健全质量管控体系、率先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成果和设施装备、率先实现组织管理现代化等,全面对标现代化的标准和要求,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样板。目前,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近六成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近四成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识等认证。二是打造一批龙头企业。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将认定名额向粮食大省倾斜,明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种业企业”,将一批从事粮食和种业生产的企业纳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队伍,示范引领更多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巩固粮食生产和种业翻身仗等农业重点领域。三是加大种业企业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安排170多个项目、财政资金约14.5亿元,支持民营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在引导龙头企业发挥示范作用、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加大种业企业支持力度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将一批从事粮食和种业生产的企业纳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队伍,鼓励和引导民营种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五、关于强化联农带农,实现农企共建共享有关情况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强化政策扶持引导。《规划》实施以来,先后认定了2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了用地、资金保障。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所在,引导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发展、实现共建共享。目前,龙头企业引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1.25亿农户。全国创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成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亮点。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规划》实施,扎实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创新农企利益联结模式,实现农企共建共享。

六、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有关情况

2015年10月,原国务院扶贫办和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起“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广大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进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民营企业有12.7万家,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7.32万个);产业投入1105.9亿元,公益投入168.64亿元,安置就业90.04万人,技能培训130.55万人,共带动和惠及1803.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7月,全国工商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召开“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发出行动倡议,号召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推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案中所提建立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家库的建议,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 010-84419713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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