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各省拨付中央提前下达资金情况通报
公开事项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各省拨付中央提前下达资金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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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18-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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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3 |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各省拨付
中央提前下达资金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现将各省拨付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拨付情况
截至2月7日,各省已拨付下达中央提前下达资金指标的91.7%。其中,30日内(从省接到中央资金指标时间起)拨付的资金占资金总量的89.8%,30-60天拨付资金量占资金总量的0.9%,60天以上拨付的资金比例为1.1%。尚有8.3%的资金未拨付。
从分省情况看,已全部拨付的省份有18个。除广西外,有17个省在30日内全部拨付,具体是河北、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宁夏、青海和新疆。
尚未全部拨付的10个省中,30日内拨付比例在90%以上的4个省,为湖北99.4%、山东94.8%、辽宁92.4%、内蒙古92.5%;80—90%以上的2个省,为云南89.9%、黑龙江 81.9%;80%以下的5个省,为江苏77.9%、福建 77.7%、甘肃 13.8%(数据不全),广东未录入。
尚未完成全部资金拨付的省中,按未拨付资金比例从低到高为:云南0.02%、湖北0.6%、山东5.2%、内蒙古7%、辽宁7.6%、黑龙江18.1%、江苏22.1%、福建22.3%、甘肃86.2%、广东100%。
从各支出方向看,扶贫发展拨付91.3%,少数民族发展拨付92.9%,以工代赈拨付99.1%,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拨付94.3%,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拨付85.4%,三西资金拨付100%。
二、县级到账情况
54.6%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录入县级到账。其中:
县级到账比例在90%以上的有9个省(按到账比例从高到低),为浙江99.4%、重庆99.3%、吉林97.5%、安徽95.8%、山东 93.7%、江西 93.4%、宁夏93.4%、山西92.5%、河南 90.4%。
县级到账比例在90%-80%的有6个省份,为内蒙古89.2%、海南86.8%、黑龙江81.9%、广西81.3%、陕西 81.1%、贵州 80.4%。
县级到账比例在70%以下的有13个省份,为湖南 71.3%、福建 66.3%、云南 53.4%、四川 47.4%、青海 36.7%、湖北 34.3%、河北 26.4%、江苏 2.9%,辽宁、广东、西藏、甘肃、新疆5省区未录入。
各省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拨付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及时、准确录入资金拨付到账和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信息,加大对市县的指导和督促,加强系统数据分析,尽快实现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动态监测。
专此通报。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