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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301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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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18-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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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水利部、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行全面部署,标志着脱贫攻坚由面上推进向深度贫困聚焦,向最难啃的“硬骨头”发力。同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框架: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落实部门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解决深度贫困问题。省负总责,解决区域内深度贫困问题。同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各地依据贫困发生率,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脱贫难度等因素,确定了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1875个深度贫困乡镇、30038个深度贫困村。指导“三区三州”6省(区)制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目前,有25个部门出台了26个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健康医疗、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各省(区市)也都制定了支持本区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
一、关于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财政资金倾斜方面。中央财政提出了2018-2020年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安排的初步方案并呈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在保证现有扶贫投入不减的基础上,拟增加安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资金投入2140亿元,并将继续按照现有的资金管理办法按因素法根据贫困状况、脱贫成效等测算分配到省(区、市)。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充分考虑贫困地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差异。在安排医疗卫生转移支付资金时,重点向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6年户均补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以户均补助7500元为基础、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2017年,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将户均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至约1.4万元。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倾斜力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可按规定申请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或有其他特殊困难,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加大新农合补助支持力度,2018年,将新农合补助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倾斜力度,教育存量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增量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需要。中央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倾斜,重点支持双语教师培训等。为就读职业教育院校的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从制度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中央财政在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上大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建设用地方面。2017年11月,原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明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足额保障,不足部分由国家协同所在省(区、市)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三)产业扶贫方面。2016年4月,原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明确产业扶贫的思路重点、政策措施、贫困户受益机制等,成为贫困地区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性文件。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对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提出具体要求:“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乡村旅游产品”。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农业农村部指导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调整完善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扶贫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围绕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发展需求,组建产业专家组,开展全产业链技术帮扶。原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扶贫规划攻坚工程,加快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改造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指导深度贫困地区实施旅游扶贫精品开发工程,有效实施旅游扶贫宣传推广工程,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四)金融支持方面。2017年7月,原银监会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扶贫小额信贷要始终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2月,人民银行牵头4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深度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更好满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合理融资需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提升工程等领域支持力度。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倾斜力度。完善差别化信贷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的精准扶贫贷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办理无本续贷业务,实现差异化的贷款利率。适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取消反担保要求。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加快审核进度,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保费补贴,适度降低深度贫困地区保险费率。适当提高个人精准扶贫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快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包括武陵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在内的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资金、项目土地、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并继续指导各省份统筹安排中央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关于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公路建设方面。交通部制定的《“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将武陵山片区64个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80个县全部纳入支持范围,并大幅提高了建设补助标准。其中,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工程造价的70%以上。“十三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是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支持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根据现行《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仅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通建制村硬化路建设。中央财政通过车购税资金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关于通自然村组路、村内道路、连户路等问题,交通部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通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连带通更多的自然村。同时,加大对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支持力度,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
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进行“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将坚持
交通扶贫资金规模不减、补助标准不降,以确保完成规划既定的目标任务。建议武陵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等贫困地区根据有关规划和标准,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依据自身财力量力而行,统筹推进通村通组道路建设。
(二)农村电网方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高度重视并支持深度贫因地区实施农网改造升工程。2016、2017年共安排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60.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5亿元,重点支持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机井通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建设。国家能源局印发方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大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将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着力解决低电压、网架不合理、未通动力电等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确保到2020年供电服务水平达到或接近本省(区、市)农村平均水平。同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县城区、工业园区的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实施动力电全覆盖工程,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建设标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老旧线路和配电台区改造升级,按计划完成深度贫困地区的农网动力电全覆盖。
(三)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提升贫困地区网络设施能力和覆盖水平。2015年启动实施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以推动行政村通村宽带和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目前,已连续组织开展三批试点。试点工作为农业产业升级、农村消费升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全国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92%,第三批试点于今年集中完工后,将实现98%行政村光纤通达的目标。
(四)安全饮水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将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实施,充分考虑深度贫困地区的财力以及项目建设成本差异等因素,提高中央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投资补助比例。目前,贫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央补助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80%左右。全国832个贫困县县均中央水利投资比全国县均投资高25%,有关省份细化实化投资差异化政策,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项目省级以上财政投资比例接近100%。2017年1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和投资倾斜支持力度。中央补助资金重点聚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因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2017年,11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2018年可再让4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倾斜支持力度,夯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基础,助推深度贫困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三、关于加大各方对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力度的建议
(一)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方面。2017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定点扶贫工作机制。2017年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6项考核内容,并且将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写进了考核办法。各中央定点扶贫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逐步加大帮扶力度。2017年,各中央定点扶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定点扶贫县调研123人次,是上一年的1.84倍;全年选派挂职扶贫干部652名,驻村第一书记371名。各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68.8亿元,是上年的1.57倍;实施各类扶贫项目3687个,带动了89万贫因人口脱贫。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2016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实现了对深度贫困县的全覆盖。各地启动“携手奔小康行动”,确定东部地区9省市290个县(市、区)与西部地区450个贫困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2017年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各省(区、市)进一步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方面。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将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定为2018年“万企帮万村”行动工作重点,起草了“万企帮万村行动”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指导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落实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以前,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将帮扶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人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协调和服务,督促中央定点单位和有关东部省份更加聚焦深度贫困,促进帮扶重心下移,在政策、资金,项目、人员等向深度贫因地区倾斜,助力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
010-84419693
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