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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国开办司发〔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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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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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国开办司发〔2016〕33号)

索引号

000019502-2016-00003

制发日期 : 2016-05-23

制发日期

2016-05-23

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以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内容

    (一)扶贫政策。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组织编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政策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期刊转发。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扶贫政策文件。对其他部门出台的扶贫政策文件,做好协调公开工作。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推行重要扶贫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政策法规司牵头)

    (二)工作举措。公开2016年各省份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进展落实情况。围绕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进行政务公开。重点是确保完成千万减贫任务、编制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劳务输出脱贫、开展特色产业扶贫、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抓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解决特殊类型贫困问题等工作举措;推进落实建设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等五个平台、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机制等五项机制、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教育扶贫等十大行动、整村推进等精准扶贫十项工程等工作举措;深化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定点扶贫、动员社会参与、策划实施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国际减贫交流合作等动员社会力量方面的工作举措。(机关各司分工负责)

    (三)资金项目安排。对负责的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开。重点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情况,彩票公益金、金融扶贫、旅游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改革试验区等试点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情况。指导督促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业务主管社团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规划财务司、开发指导司、行政人事司)

    (四)扶贫成效。开展扶贫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扶贫工作考核,建立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公布有关情况。以领导小组批准的年度减贫计划为基数,对中西部省份上报的2014年、2015年贫困人口退出数及相关指标进行试考核试评估。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采用“两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的精准度,以及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进行第三方评估。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加大对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规划财务司、行政人事司、信息中心)

    (五)自身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公开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以选人用人、评选先进、招投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期主动公开。(行政人事司、规划财务司、机关党委)

    三、主要方式

    (一)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办好扶贫办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结构,充实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直属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社团要建设好本单位网站,利用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强化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除涉密和特殊原因以外,都应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重大事件或政策,要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日常沟通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横纵向沟通,确保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做好《中国扶贫》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行政人事司牵头)

    (二)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办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政策法规司牵头)

    (三)有效指导全国扶贫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扶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区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要积极推广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上下协调、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的运行机制。(机关各司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国务院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由党组成员、行政人事司司长夏更生同志分管,行政人事司督导协调,机关各司、机关党委和各直属单位承办。行政人事司每年汇总报告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各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确定或提出所承担业务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行政人事司牵头)

    (二)提高能力水平。办系统全体人员特别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机关各司负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各司、机关党委和办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行政人事司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行政人事司牵头)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的意见》。做好 “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主任信箱、来信来访、《互联网舆情报告》等有关工作,及时掌握研究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行政人事司、政策法规司、规划财务司牵头)

 

    2016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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