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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良:关于落实好脱贫攻坚《决定》的几点建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3月10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章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脱贫攻坚总目标。这是对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所做的庄严承诺,必须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加以推进。

  为此,五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召开的第一个工作会议就是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还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了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省主要领导与中央签订了“军令状”,形成了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局面。可以说,“十三五”的脱贫攻坚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局。

  在这种大好的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和问题。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深度贫困与相对贫困的关系。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和调查分析,“十二五”期间,某省贫困人口总量减少60%,而深度贫困人口只减少25%。可见深度贫困脱贫难度之大。因此,既要防止把扶贫工作作为短期行为,以为“冲一把,以后就没有贫困了”;又要防止由于强调贫困的相对性,而淡化了对深度贫困的关注。本轮脱贫攻坚的最大特征就是“啃硬骨头”,要真正找准“硬骨头”,咬住不放。

  二是先易后难与先难后易的关系。一般讲,先易后难是推进工作的常规做法。有些地方,领导频繁调整,每一任都搞先易后难,结果真正困难的群众就很难排上队。7000万人不是个小数,如果到头来,还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成为我们工作的“锅底”,成为“死库容”,我们就没法交账。

  三是脱贫与脱帽的关系。现在围绕着脱贫摘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特别是有些地方还制定了鼓励贫困县提前摘帽的政策,排出了计划,可以说是争先恐后。应该坚持先脱贫后脱帽。贫困户脱没脱贫,要群众认账;贫困县能不能脱帽,要坚持标准。不能搞“数字脱贫”或降低标准,甚至搞“先脱帽后脱贫”。脱贫和脱帽的结果应经得起检验。

  四是底线目标和总目标的关系。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实现脱贫,这是底线目标,是全面小康指标体系中的最低目标,不要把它混同于指标体系中的高指标。“两不愁、三保障”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是说都能住上二层小楼和洋房。不要把脱贫攻坚标准混同于高水平的新农村建设。这两者有联系,但也有区别。如果期望值定的过高,不但做不到,还有可能因此负债,出现“扶贫致贫”的现象。

  五是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关系。脱贫攻坚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更是贫困群众自身的迫切要求。现在,领导压力层层传导,就容易产生急躁情绪。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参与仿佛就不那么重要了,甚至成了“走过场”。这种情况下,个别领导的急不可待往往会导致老百姓的“等、靠、要”,结果事情办了,老百姓还不一定满意。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注重宏观分析,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找准深度贫困的群体,集中力量,提早下手,抓住不放,以求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坚持难易并举,不能把难事总放在后面,要统筹兼顾,尽早考虑最后一着。特别要把扶贫开发与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放在重要位置,从低保兜底的角度,完善顶层设计。

  三、注重第三方评估,把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作为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其数据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作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数据的必要参照。

  四、把握好扶贫开发的宣传尺度,建立正确导向,侧重扶贫工作的雪中送炭,而不必热衷于荧屏上的光鲜靓丽。

  五、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任务再紧,也不能忽略或淡化群众的主体地位。脱贫攻坚要从始至终强调群众参与,并将其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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