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人:董铭胜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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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8日报道,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现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赞皇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张剑阁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4年至2016年,赞皇县11个村存在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多人通过重复申报骗取贷款贴息。张剑阁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5月,张剑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故城县水务局职工李春雷以扶贫为名骗取钱财问题。2016年2月至8月,李春雷以给某村打井、为他人办理贷款需要“好处费”为由,骗取13万余元。2017年6月,李春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沽源县平定堡镇学堂营村党支部书记孙建萍将应发给贫困户的物资平均发放问题。2016年5月,孙建萍将应发给115家贫困户的蚕豆籽种平均发放给全村农户。2017年6月,孙建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平县南阳堡镇东胡堡村村主任武金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2月,武金伟以他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用于本人建房开支;2016年10月,伙同他人私分上级拨付的麦种。2017年6月,武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广宗县东召乡西板台村会计李会卿授意他人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李会卿授意不符合养牛扶贫资金申报条件的6人顶替10名贫困户申报,骗取扶贫款5.6万元。2017年6月,李会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承德县三家镇兴家村党支部书记许仕民对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该村兴家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套取41.3万元食用菌大棚生产建设扶贫资金,许仕民工作失察。2017年4月,许仕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望都县中韩庄镇南陈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同群未将扶贫资金发放到贫困户问题。南陈庄村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2015年,陈同群未按政策要求将扶贫资金发放到贫困户。2017年5月,陈同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沧县姚官屯乡姜庄子村党支部委员徐吉生对申报危房改造资金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5月,徐吉生将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人员上报申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2017年6月,徐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张家口市崇礼区白旗乡门头营村村委会虚报冒领扶贫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门头营村村委会虚报冒领大棚补助款20万余元。2017年6月,村主任张文斌、村“两委”委员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两委”委员王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巨鹿县张王疃乡闫家口村党支部书记胡金锁违规领取扶贫苗木问题。2015年,胡金锁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仍申请领取扶贫树苗390棵。2017年6月,胡金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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